聘請 外籍看護 是許多台灣家庭解決長期照護需求的主要方式。不過在實際照護過程中,難免會遇到 外籍看護不適任 的情況,例如技能不足、態度消極或違反工作規範,讓雇主十分困擾。
遇到這種狀況,雇主最常問的問題是:外籍看護不適任能解約嗎?提前解約要走哪些合法流程?是否有退費規定?
本文將完整解析 外籍看護不適任的解約方式、轉出制度、退費標準與雇主責任,協助你快速掌握重點,避免踩到法律與費用陷阱。
一、外籍看護不適任的 7 大常見狀況
在台灣,許多家庭仰賴 外籍看護 來照顧長輩、身心障礙者或特殊需求家人。然而,實際聘僱過程中,並非每一位外籍看護都能完全勝任。有時會因 專業不足、文化差異或態度問題,導致照護品質下降,甚至危及被照顧者安全。
以下整理出 外籍看護不適任的 7 大常見狀況,協助雇主快速辨識問題並及早因應。
(一)專業技能不足
部分外籍看護缺乏必要的照護專業,無法正確執行餵食、翻身拍痰、測量血壓或使用輔具等流程,容易造成照護錯誤,甚至危及健康安全。
(二)語言與溝通障礙
語言隔閡是常見問題。若看護無法理解醫囑或雇主指令,容易造成誤解與錯誤執行,降低照護效率,增加家庭與被照顧者的風險。
(三)態度與工作紀律問題
有些看護在工作中缺乏專注力,常滑手機、打電話,甚至出現消極、不耐煩的態度,讓雇主難以建立信任,也直接影響照護氛圍。
(四)配合度不足
當看護拒絕執行日常家務、臨時交辦任務,或缺乏彈性調整意願,常導致家庭安排受阻,甚至因情緒不穩而使照護工作不穩定。
(五)重大違規或違法行為
若看護涉及 偷竊、暴力、虐待、擅自失聯或兼職非法工作,屬於嚴重違法情事,雇主應立即通報並依法解約,避免衍生更大風險。
(六)工作不適應
外籍看護初來台灣,因 文化差異、飲食不同、作息習慣不一,加上長時間高壓工作,可能出現抗拒、焦躁,甚至難以長期勝任照護任務。
(七)與家屬感情或生活習慣不合
看護與被照顧者或家屬在 飲食、作息、生活習慣 上產生落差,容易造成摩擦與情感隔閡,進一步影響合作意願與照護氛圍。
📌 重點提醒:如何應對外籍看護不適任?
1.給予適應期:新來台看護通常需要時間熟悉語言與環境,雇主可透過仲介協助溝通與訓練。
2.善用仲介資源:遇到持續性問題,應尋求仲介輔導或協助重新媒合。
3.依法辦理解約:若狀況嚴重或涉及違法,雇主應依規定,辦理轉出或解約程序,以保障家庭照護品質與安全。
二、外籍看護不適任的解約方式
當 外籍看護不適任 時,雇主最關心的就是能否提前 解約,以及該如何合法處理。而外籍看護的解約方式主要分為兩種:移工轉出 與 移工離境。
(一)移工轉出(合法轉任新雇主)
若外籍看護仍希望在台灣工作,雇主可透過仲介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。勞動部核發許可函後,看護必須在 60天內完成轉任。
- 適用情境:看護表現不佳但願意換雇主。
- 雇主權益: 若滿 1 個月仍未轉任成功,雇主即可申請遞補新看護,並需在 6 個月內完成
(二)移工離境(提前解約並返國)
若外籍看護無意再留台或在期限內找不到新雇主,雙方可協議提前解約,由仲介協助返國。
- 流程:聘僱終止日前 14天,雙方需到勞工局辦理「聘僱終止驗證」,並取得「終止聘僱關係證明書」。
- 重點:雇主不得私下遣返,必須透過合法流程辦理。
📌 重點提醒:雇主需注意的責任與費用
即使提出解約,在核准前雇主仍需:
- 繳納就業安定費。
- 給付已工作天數的薪資與加班費。
- 提供食宿及基本生活照顧。
- 承擔仲介代辦的安置或返國費用。
三、外籍看護提前解約-仲介退費規定
根據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》,若外籍看護在聘僱 未滿 40 日即因不適任或其他因素提前解約,雇主享有以下保障:
免費換人一次,由仲介重新媒合新的外籍看護。
退還已收取介紹費的 50%。
👉 這代表雇主在 40 天內解約,不需額外支付違約金,能有效降低聘僱風險。
📌 重點提醒:
在聘僱外籍看護的過程中,雇主最擔心的就是遇到 不適任看護,導致家庭照護品質下降。除了法規提供的 40 天內退費或免費換人保障,新興人力 更貼心,推出進階服務:
延長保障時限至 90 天
雇主在聘僱後的三個月內,若仍覺得外籍看護不適任,可享有一次免費更換服務。降低雇主風險
減少因看護不適合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照護壓力,保障家庭照護不中斷。
👉 選擇新興人力,不僅符合法規要求,更能透過延伸保障機制,協助雇主安心解約與轉出,確保家庭照護的穩定性。
四、外籍看護解約後的空窗期怎麼辦?
當外籍看護提前解約,或新的人選尚未遞補到位時,最令雇主憂心的就是 家庭照護出現斷層,導致長輩或身心障礙成員缺乏即時協助。為了避免出現這種「照護空窗期」,建議雇主善加利用政府提供的 喘息照顧服務,作為過渡期的替代方案,降低家庭負擔。
(一)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喘息服務?
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形,就能申請:
外籍看護尚未正式入境。
外籍看護因返國休假無法工作。
看護人員失聯或無法連絡。
看護轉換雇主的等待空窗期間。
(二)照顧方式
居家式照顧:專業人員到府提供臨時服務。
社區式照顧:透過日照中心短期協助。
住宿式照顧:將被照顧者暫時安置於合格機構,享有全天候服務。
(三)如何申請?
雇主可洽詢 長照管理中心、地方衛生局,或委託合格的照護服務機構協助申請,確保家人能在過渡期中獲得穩定支持。
📌 重點提醒:
善用喘息服務,不僅能填補外籍看護解約後的照護斷層,也能讓主要照顧者獲得喘息與支援,減輕長期照護的壓力。
五、外籍看護不適任解約常見問題 Q&A
Q1:外籍看護轉出期間,雇主需要提供哪些食宿與照顧?
A1:當外籍看護辦理 轉出,等待新雇主接手的這段期間,原雇主仍需依法負擔基本生活照顧責任,直到勞動部核准「廢止聘僱許可」為止。
雇主需提供的基本食宿包括:
住宿:必須提供安全、隱私與基本生活條件的居住空間,不得隨意取消或驅離。
膳食:每日三餐或等值餐費,確保移工的基本飲食需求。
👉 簡單來說,轉出期間的外籍看護,雇主需負責生活保障,但無須再支付工作薪資。
新興人力加值服務:外籍看護轉出期間食宿免費安置
依照法規規定,當外籍看護辦理 轉出 時,原雇主在「廢止聘僱許可」核准前,仍需負擔外籍看護的 食宿與基本生活照顧。這對部分家庭而言,往往增加了額外壓力。
為了減輕雇主的負擔,新興人力 特別提供加值服務:
-
免費食宿安置:外籍看護在等待新雇主承接的期間,由新興人力免費安排住宿與膳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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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低雇主責任:雇主無須再額外提供食宿,也能避免臨時安置不當的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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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專業管理:由專業人員協助外籍看護安置與生活照顧,確保過渡期間管理妥善。
透過新興人力的免費安置服務,雇主不僅能減輕食宿成本,更能確保轉出流程合法且無後顧之憂。
Q2:外籍看護解約後可以馬上申請新看護嗎?
A2:許多雇主在遇到 外籍看護不適任 必須解約時,最關心的就是「能不能立即申請新的看護來銜接照護需求?」
答案是 不可以。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相關規定:
雇主必須等候 原外籍看護找到新雇主,或
自勞動部核發 「廢止聘僱許可函」發文日起滿 1 個月,才能正式提出遞補申請。
📌 重點提醒:
即使雇主急需人力,也不能跳過這段等待程序,否則可能違反法規。建議在等待遞補期間,善用政府的 短期照護服務或喘息服務,以減少照護斷層,保障長輩與身心障礙家人的安全。
六、推薦人力仲介-新興人力
新興人力 是專業合法的人力仲介公司,擁有多年協助雇主辦理外籍看護申請的經驗,特別針對「80歲免巴氏量表新制」提供完整代辦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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